四月终于近了尾声,果然一如艾略特所言般毫无新意地残酷着。虽然早已有所准备,但仍是没想到一连串的逼迫、倾轧、背叛、欺骗来得如此突兀与猛烈,像组合拳一般将人打得无半分还手之力。
大抵上人都觉得自己的故事来得毫无新意,所以也不会有很多人喜欢讲点嘢俾你听。身为故事的一份子,总该要尽着演员的本分,导演写好的剧本便是定数,临场加词是演技,临场改戏份那就是杂技了。所以我常说,knowing is easier than having something real,听故事终归是比演故事要容易许多的。
杨千嬅的两首歌,《电光幻影》跟《水月镜花》,都是林夕写的词。其实都是一个意思吧,都是无常,都是变幻,都是因果,都是我执。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世间万事皆有定数,却总由变数来揭晓。
看不懂,却能放下的,终究能得个糊涂安乐;看得懂,又能放得下的,那简直就是心无挂碍,大彻大悟;只有那些看得懂却又放不下的,才会色不过色,却碍了空性。由此来说,糊涂是福分,大智慧是天赐,最糟糕的就是半点懵懂半点通的小聪明。
喜怒哀乐,卖萌耍宝,怎么都是假象,区别在于有时候只演给自己看,有时候也要分享给他人看看而已。
爱恨无常,想爱不能爱,想恨不敢恨,又爱又恨却不愿爱不忍恨,不过都是患得患失的缘故。若已经失了,还在意什么求不得;若已然伤了,再继续自伤却也没有必要。梦想颠倒,一切在我,得所以失,执于对便错。
当然情绪这种东西也是无常的,它的无常来自于他人的无常。你无从判断无从了解他人的心思和命运,也就无法知道他人会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牵动自己的情绪。“他人即地狱”,不拘于外物这种事情从来不是俗人能做到,“心魔”也罢,“心磨”也好,都是发自于本心,又引之于他人的。越是依靠别人,便越是会被背叛;越是信赖别人,便越是会被欺骗;若是抱有希望,就要敢于承受绝望;如果本来脆弱,也别企图变得坚强。
全赖冷酷时间,将一支花变淡,无常才是真灿烂,动人在变幻。再怎样的刻骨铭心,再怎样的爱恨交集,到最后也不过是故事中的一个名字而已,终会化为尘土。
身边不少友人都有着善良过头的共性,爱不得虽能算了,却只将怨气发泄在自己身上。其实那又何必?可以有怨,但不要自怨,索性怨在他人身上去。而且还不要幽怨,既然世事无常酷烈到如此地步,那便进到恨的地步也是无妨。只是千万不要付诸行动,反正不过自己心念微转,反正不过自己恪守善道——
反正一切会像清水,迟早。
听了几个朋友的故事,自己又演了一个故事,惟愿你我从此不再害怕。
三月总算在不甘不愿中进入了尾声,“the longest March must have an end.”
英文中March这个单词,来源于古罗马战神Mars,不知别人如何,但对我来讲,这个三月过得很是辛苦,颇有几分纷争缠斗的意味在里面。于是这“The longest March”,写成“The longest march”倒也恰当,只是尚不知这漫漫征途终点在何处罢了。
这真是很奇妙的一个月,发泄出了从未想过要去发泄的怒火,做出了从未想要做出的反抗,完成了从未想过完成的工作,也知道了从未敢去知道的事实。
Knowing is not easier than having something real.
微博上重度抑郁症发作的姑娘去了,于是哀其不争者有之,斥其心志不坚者有之,责其轻生不孝者有之;自然也有或宽容或理解或痛惜的声音,但毕竟仍是非主流意见,要知道在很多时候大多数人的意见仍然是无法代表主流的。而在一个放弃生命者面前,又的确有太多人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自己的优越感来居高临下一番,在人性里,好像总是隔岸观火易,设身处地难的。
在某时某刻,做出选择本身,便有自己的意义。
曾经写过这样的句子:
“每个人的命运都是一条曲折的轨迹,但终归只会朝往一个方向延伸向前。各自的轨迹也许会有交集,但那不过是一个交点——一个点,是一个无限小的对象,没有面积,没有空间,也没有时间。或许可以勉强加上一个时间的长短,但那是一日一夜,还是一须臾,抑或是一弹指、一瞬间,直至一刹那?应该也是有接近的轨迹吧,但终归不会完全重合,即使在某一段能有上片刻的重合,也会各上歧路。”
既然是歧路,则自然有了选择的需要,但这选择就真的仅仅是选择而已,无论哪个选项都始终会通向生命的彼方。
无关对错,没有对错,执着于对,便即是错。
当然也会有“错过”。错过好片的档期,错过美食的街道,错过回家的末班车,错过事业的机遇,错过爱人的等待,耳边正放着黄耀明与张国荣合唱的《这么远,那么近》,“隔花人远天涯近”,岂不也是一种错过?
然而“错过”终究不是错,“这样的确定是美丽的,但变幻无常更为美丽”。只有错过了后才会知道自己已经错过,而在那之前,人人皆是半点懵懂半点通,却又费尽心思来抓住那点可能的确定。
Je pense,donc je suis,笛卡尔以怀疑本身来证明存在的真实,而感知自我生命的存在则正是生命个体的根本意义所在。不管这感知是愉悦还是痛苦,只要去寻找,便必能找到其意义所在,只是我们常常未必愿意去找,因为找的过程也许又是一场痛苦,也许即使找到了也没什么重要的,还有可能找到了以后更会为了今是昨非捶胸顿足。
其实那也是无妨的罢,不过是个凡人,何苦要追究得那么深呢。做了有意义,不做也有意义;选择选择有意义,选择不选择也有意义;错过了有意义,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也有意义。这边走,那边走,终究都还是有意义的。
这边走,那边走,且折河畔柳。
或是有一天,当你在左转,我便行向右,都不会遇见。
我买了两本几米的漫画,另一本,将它送给你啊。
睡前看了一眼微博,才知道南京一个叫”走饭”的姑娘因为抑郁症而自己结束了生命。她是走得如此坚定而冷静,坚定到她把自己的遗言微博发表时间设定在她离世之后,以此来避免任何身前无益的干涉或身后无稽的评论。
说实话我不知道自己这评论算不算是无稽,但我也确然以此来献上对她的敬意。如果人生的记录真的就像一本书,那我同时也看过了她的近两月来微博页面上的字字句句,作为对她这位作者的敬意。
我也不知道这结局到底算不算BAD END,她最后那句话说得如此云淡风轻、无喜无悲,平静地像要到楼下去买个包子,我只能祝福她是以解脱而非逃避的姿态勇敢走上这条路的。也许”勇敢“这个词对她也是侮辱,如果无惧,何须勇敢?
我曾引了王小波一句话发在了微博上:
“人的一切痛苦,本质上都是对自己的无能的愤怒。”
我依然不知道这一切是不是因为人类变得越发聪明,聪明到了能看到太多而做到太少,聪明到了能听见太多而听懂太少,聪明到了以为自己的一颗心便是全世界了。
这段日子于公于私都与一些心理工作者过从甚密,发现他们自己其实从来没把自己当作是医生。他们为咨询者开解疑虑,却未必相信自己口中的道理;他们为患者制定疗程甚至还会开一些精神类药物,却只能对着自己心中的死结袖手旁观。原来心病这种东西,求助于社会,求助于他人,始终都是无解的。
抑郁症真的很可怕,可怕到一旦沉沦则万劫不复。若抛却专业角度来讲,大致上可分为两类:一类过于自我,将自我放得无限大,觉得自己的心就是整个世界,眼中除了自己的心事外再无他物;另一类则过于忘我,将自我缩至无限小,心中眼中再无自我,只剩烦恼。
前两天看林夕的《原来你非不快乐》,顺便回顾了一下自己记得的他的全部歌词,品评了一番后觉得最好的仍是那首《电光幻影》。尚不论我引用最频的”梦想颠倒,一切在我,得所以失,执于对便错“,单那句”我或忘我,如微雨落低水花花向上舞的因果”,便已晋入禅境。一滴微雨落入湖面激起水花,另一滴雨又落在这水花之上激起再一朵水花,到底是谁激起了谁,最终到底是湖水还是雨水?这种因果,不能去想,不敢去想,但是可以去看,看这精巧,看这繁杂,看这无常。然后,然后怎样,我非人生导师,自己还有一大通烦恼待解决,自然也是不知道的。
人总有软弱的时候,很多便会去选择信仰,这在程度上可能有点分别。绝望者崇拜信仰以求救赎,因为已然无力自救;失望者探寻信仰以求智慧,大体上相信的还是自己。不管那一种也值得祝福,毕竟人还是需要有所凭借才能生存下去的动物。
这段时间我自己也在度过tough time,所以甚至还欠了很多文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给朋友们,也给自己一个交待。
但拿另一位朋友的好意来当挡箭牌的话,”水波兄,放松一点”,那我是不是索性给谁都不用交待了。XD
张曼玉在《东邪西毒》里说:“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什么都可以忘了,以后的每一天都将会是一个新的开始,那会有多开心”。
然而世上终归是没有醉生梦死酒的,即使有也不能喝。记忆这种东西,甜蜜也罢,痛苦也好,总是生活过思维过的证据,大致上讲,留着总比不留强一些。 记得的事情太多了,难免也会有后遗症,其中之一便是一年到头几乎每个月都会有点大大小小可资回忆的纪念日。渐渐地,就连杨千樺那句“每年这天记得要流泪”都懒得再唱,大城小事也罢,小城大事也罢,都统统变成了往事,不愿再提,忘了再提,只是躲在心底一个角落里去,某天某时某个场景,甚至某缕气息,又把它重新翻出来细细品味。也许本以为会像好酒一般,放的日子长了,便能脱去苦涩只品得出唇齿留芳的意境,不过没准是存放过程中总时不时会想到、看到,然而又匆匆转过思绪去装作视而不见—于是这酒便似密封不好一般,竟是酸了。
前两天公司总部把续签的合同寄来,除却职位薪水,其余格式内容几乎未有太大改变。签名的时候想起,三年前此刻的自己与此时此刻的自己心境大是不同。依稀记得那个时刻心里充满了从漫长艰苦的离职手续中解脱的舒畅感,以及对未来幸福生活的向往,但定是万万没有想到,一周之后女友便离我而去,这是命数,也是扯不清的是非,没什么可怨的,不过是顺口提提前两天的感想。
男女分手后仍然还是好友,在外国怎样我是不大确定,但在中国却是怎么都透着一股子虚伪。更多的还是分手后相忘于江湖,老死不相往来。而像我这种分手分成怨偶的,虽不算少见,但就我个人而言,也算是足资反省的事情。所以未信蜜糖便去信盐好了,反正大抵上本来便是个懒惰到极点的人,脑子里便不再去想,手下也不再去写,书本看了便就忘了,唯一还有的便是古怪脾气。于是我便欣然承认自己算是废了,这不能怪别人,只能怪我自己。因为我虽然有着诸多古怪脾气,但至少还有一点是值得称赞的,那便是知足。虽说心里寄居着一头吞噬记忆为生的怪兽,但对我来说,由于记性实在是太好,所以足以让它吃到老去。
人是适应性很强的动物,一旦习惯了就真的不想再去改变什么。常常看到一些小朋友失恋分手了两三个月就哭着喊着没有爱情活不了,我却只想说,如果你不能忍受寂寞,那只因为你寂寞得不够长罢了。当然还有一点,寂寞可跟孤独完全不一样,身边好友们也有不少早就习惯了寂寞,到了把寂寞过成了孤独,进而享受孤独的境界,那真未尝不是件好事。
人还总是一种喜欢看戏的别扭动物,当蓦然发现自己失去了去期待去幻想去希望的能力之时,却总为别人的美好感人或生离死别戳中泪点而热泪盈眶。
我知道,那真的不是因为感动或者艳羡,而只是悲哀自己从此只能笑非笑,哭非哭。
在我记忆中,从未有过如此寒冷的初秋,而且往往是连夜的冷雨淅沥, 于是惊破秋窗牵愁照恨也是理所当然,耳边一青窈唱着“ええいああ,君から「もらい泣き」”,只会让人更觉寒冷。然而适度寒冷总是让人清醒,一如热寂后万物的静止,清晰而透明。
“时间的温度”,实在是个妙词,我只惋惜它非我所创,却是从一位陌生朋友的口中听来。平湖如镜,月在天心,然后素手弄弦(要知道月也是有弦的),月影从天心隐没于湖心之中,时间不过顷刻,却从光华转为黑暗,温度也只会愈加降低下去,而区别不过是——清冷和阴冷的差异罢了。
林夕写,“全赖冷酷时间,将一枝花变淡,无常才是真灿烂,动人在变幻”;林耀德写“更漫长的永昼来临以前,让我趁着这些微的极光看清你被雪地晒红的脸”;我自己也乱写“愿细语呢喃,淡淡醉忘去,碎云片片,眺小雪初晴”。有时会看到天边似乎有一点微光出现了,却总会忘记一点,化雪才是最冷的时候。
时间从来都有温度,它的温度叫冷。
人们总是徒劳地用着各种方式来维持时间的温度,然而熵从来就不可逆转,正如人心的变化永远无法阻止。我曾将五个小时的温暖折算成三百分钟,再分散到一年的寒冬中去,以为凭此可以抵御时间的冷去,但人心可是不待风吹而自落的花啊,怎样的悲歌都最终会以时间战胜而作结。
人生也罢,爱情也罢,都是因为其在无限的时间之前如此有限才具备价值。时间是寒冷的,这点不假。也许此生我都无法放下我执,却终究明白不需要跟时间去争辩什么,不执着于祈求温暖,也不执着于畏惧寒冷;若执着于得,便必执着于失;若执着于对,便必执着于错;若执着于空,便必执着于色;若执着于我,便必执着于无我。
我仍记得阳光仁慈地划过睡床,我仍记得堤边听窗外的潮落潮涨,我也仍记得决然转开的那张带泪的脸,我还会记得逝去亲人那双空洞的两眼。
Will you remember the dress I wore?
Will you remember my face?
Will you remember the black limousine?
Will you remember the things that we’ve seen?
即使时间的温度是寒冷又何妨,如果发抖那只是因为寂寞过剩,无边升平。只要记得:
请勿善忘,请勿回望。
至少我们都曾经温暖过。